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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申报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奖励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9 15:34 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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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印发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奖励激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陕环党组﹝2022﹞60号)文件精神,我局以下集体和个人符合奖励条件,拟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申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集体嘉奖,拟申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集体嘉奖,拟申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高飞、刘瑜两位同志个人嘉奖。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21年度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被省厅评选为2021年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被生态环境部评选为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现将拟奖励对象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912-359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