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主体名称 |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
主体类别 |
法律法规授权行使执法权的组织 |
委托执法情况 |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履行法定执法职能 |
联系方式 |
0912-3599911 |
办公地址 |
陕西省榆林市经济开发区兴达路市生态环境局 |
执法职能 |
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 |
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