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的提案》(第3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承担着保障全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重任,其中煤炭保供任务非常重。2024年,全市原煤产量达到6.2亿吨,分别占全国、全省的13.1%和80%。在30多年的煤炭开发过程中,煤矸石产量随煤炭产能也逐年增加,2022-2024年,全市煤矸石产生量分别为3367、3591、4228万吨,主要集中在榆阳、横山、神木、府谷4个产煤县市区。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势解决固废综合利用率偏低问题。2021年以来,先后将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生态领域“六大攻坚战”及全市“20件大事”,大力推进煤矸石在建工建材、矿井充填、矿坑回填、道路施工等方面综合利用,到2024年年底,全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63%,较2022年提高15个百分点,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对暂不能利用的煤矸石依托企业排矸场等进行规范贮存,较好地守住了环境安全底线。结合我局职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煤矸石综合利用规模化发展:
(一)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印发《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固废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固废治理任务,建立了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四个牵头”机制,定期组织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联席会议,联合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全力支持固废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已发放2023年度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94万元,拟发放2024年度奖补资金超过3000万元,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是重点奖补范畴之一。
(二)强化示范引领。将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作为综合利用工作的主抓手,2021年以来,累计建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4个,其中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14个,到2024年底,新增煤矸石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400万吨/年。在强化项目带动的同时,积极探索源头减量和末端兜底,在源头减量方面,筛选45家重点煤矿建设矸石充填项目,目前已建成7家、开工4家,其余正在加快办理前期手续,努力实现矸石不出厂。在末端兜底方面,2022年,借鉴内蒙古等地经验,开展煤矸石矿坑回填治理试点。今年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2025年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推广煤矸石矿坑回填治理模式,按照符合规划、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弃坑优先4项原则,筛选确定矿坑点位30个、总库容2.42亿立方米,截至9月底,市政府专题审议通过13个矿坑回填方案,其中2个已建成(神木朱概塔露天矿坑、府谷能东矿坑),其余11个预计年内均可投运,极大增强兜底保障能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为破解煤矸石综合利用渠道不畅、路径单一等制约,先后到内蒙古、山西等地考察,引进煤矸石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积极争取煤矸石发电等项目落地榆林。同时,成功举办第五届全国煤矸石综合利用高层论坛,组织开展丝博会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路演推介活动,制定发布一般工业固废矿坑回填、路面基层施工、煤基固废修复盐碱地、沙化土地等4项地方技术规范,努力为煤矸石在矿坑回填、道路施工、土壤修复等领域应用打通壁垒、提供依据。
(四)加强日常监管。我市已建成投运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服务平台,将产废、运输、处置、利用企业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提供信息共享服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实时化、信息化、精细化监管水平。同时,将固废环境管理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固废违法倾倒和违规处置问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市人大已启动《榆林市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地方立法,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法治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全力破解煤矸石治理难题,合理规划“十五五”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布局,引导产业有序良性发展,持续提升全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同时,积极对接中省上级单位,全力争取政策创新支持,参与制定国家和省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规范,引进固废先进技术项目落地榆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正多举措推动煤矸石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助力榆林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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