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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19 19:10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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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榆林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第2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煤炭、火电、化工行业发展迅速,伴随着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攀升,2024年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为7841万吨,占比全省约40%。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宗固废环境管理工作,先后将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和全市生态领域“六大攻坚战”,我局为牵头推进部门,坚持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减增量、去存量”思路,突出综合利用导向,取得一定进展,固废综合利用率由2020年的28%提升至2024年的58.3%。结合我局职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一)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制定《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政策文件,明确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成立了以市政府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工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了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四个牵头”机制,连续4年将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提升纳入全市铁腕治污攻坚行动,坚持周检查、月推进、季督办,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定期组织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联席会议,联合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全力支持固废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并已发放2023年度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94万元,拟发放2024年度奖补资金超过3000万元。另外,配合市人大正在制定《榆林市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细化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支撑。

(二)强化示范引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工业固废用于建工建材、矿井充填、矿坑回填和高质利用4个资源化发展方向,近三年来累计新增建成固废利用项目24个,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2368万吨/年。在矿坑回填方面,今年市政府有序推广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工作,全市已规划确定30个矿坑选点,总库容约2.42亿立方米,同步考虑生态修复后续产业,目前13个项目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其中神木、府谷分别建成投运1个,剩余11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将于近期投运;同时,计划在神木、府谷选取2-3个条件成熟矿坑启动粉煤灰回填工作,为区域企业固废规模化消纳提供兜底保障。在矿井充填方面,全市有7家煤矿已建成煤矸石充填项目,4家煤矿已开工,2家煤矿正在办理项目技改审批,8家煤矿处于总体项目基建期,旨在实现大型煤矿煤矸石自行消纳。在利废产品推广方面,住建、交通部门分别印发了行业领域利废产品消纳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工业固废用于道路交通、市政工程试行试验示范工程。

(三)突出技术支撑。2023年以来,我市联合高校院所发布实施了《公路路面煤石基层施工技术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坑回填修复治理技术规范》《镁渣资源化利用技术规范》《煤基固废调理剂修复沙化土地技术规范》《煤基固废调理剂修复盐碱地技术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为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严格执法监管。建成投运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服务平台,对200多家重点产废单位全过程监管。先后组织开展渣场排查、“清废行动”、利剑治污等10余次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精准识别固废违规倾倒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固废违法倾倒和违规处置问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的牵头抓总工作,制定出台一系列固废综合治理支持鼓励政策,强化“四个牵头”机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产业有序良性发展,持续提升全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同时,积极对接中省上级单位,全力争取政策创新支持,参与制定国家和省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标准规范,为创建“无废城市”奠定基础。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正多举措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筑牢黄河生态屏障,谱写榆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