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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19 19:35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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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壮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榆林矿山复垦合理使用粉煤灰的提案》(第2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增加,2024年产生总量为7841万吨,其中粉煤灰超过1200万吨,产生量仅次于煤矸石,占比全市约16%。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宗固废环境管理工作,先后将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和全市生态领域“六大攻坚战”,我局以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为抓手,坚持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突出综合利用导向,通过“五个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固废环境管理,粉煤灰综合利用率由2020年的23%提升至2024年的58%,其中矿山生态修复协同消纳粉煤灰是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一个重要方向。结合我局职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协同消纳粉煤灰模式发展: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先后起草印发了《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提出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用于建工建材、矿山修复等综合利用途径,为粉煤灰规模化利用提供政策支持。同时,按照《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拟对2024年度涉及粉煤灰利用的企业奖补超过3000万元,进一步支持粉煤灰利用产业持续良好发展。

(二)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的通知》,陆续在榆阳、府谷投运4个矿坑回填试点项目,累计回填粉煤灰约581万吨,为区域粉煤灰规模化利用消纳提供新思路,也为后续矿坑回填项目推广实施奠定实践基础。同时,结合全市火电分布区域粉煤灰产生情况,将在今年确定的30个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项目中,就近选择条件成熟的2-3个矿坑开展粉煤灰矿坑回填治理,为粉煤灰规模化处理提供兜底保障。

(三)加强技术支撑保障。为规范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我局联合高校院所发布实施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矿坑回填修复治理技术规范》《煤基固废调理剂修复沙化土地技术规范》《煤基固废调理剂修复盐碱地技术规范》等3项地方标准,为粉煤灰用于矿坑回填及沙化地、盐碱地改良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我市已建成投运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服务平台,将产废、运输、处置、利用企业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提供信息共享服务,提升大宗工业固废实时化、信息化、精细化监管水平。同时,将固废环境管理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固废违法倾倒和违规处置问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粉煤灰等大宗固废在建工建材、生态修复、道路交通、矿井充填等方面消纳利用,制定出台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工业固废项目运行管理规定,规范项目全过程监管,引入第三方监理提供全方位技术监督,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确保实现矿山高质量生态修复和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消纳“双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正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协同工业固废治理工作,助力榆林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