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榆林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建议》(第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煤炭、火电、化工行业发展迅速,承担着保障全国能源安全的战略重任,同时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增加,2024年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为7841万吨,占比全省约40%,工业固废环境监管任务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宗固废环境管理工作,先后将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和全市生态领域“六大攻坚战”,我局为牵头推进部门,坚持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减增量、去存量”思路,突出综合利用导向,取得一定进展,固废综合利用率由2020年的28%提升至2024年的58.3%。结合我局职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
(一)健全政策体系。先后印发《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固废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固废治理任务,建立了固废综合利用攻坚战“四个牵头”机制,定期组织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联席会议,联合项目要素保障部门全力支持固废利用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已发放2023年度综合利用奖补资金1294万元,拟发放2024年度奖补资金超过3000万元。
(二)强化示范引领。2021年以来,累计建成固废综合利用项目24个,新增综合利用能力2368万吨/年。同时,拓展矿山修复治理协同消纳固废新途径,今年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2025年煤矸石用于矿坑回填治理工作方案》,全面推广煤矸石矿坑回填治理模式,按照符合规划、控制总量、合理布局、弃坑优先4项原则,筛选确定矿坑点位30个、总库容2.42亿立方米,截至9月底,市政府审议通过13个矿坑回填方案,其中神木朱概塔露天矿坑和府谷能东矿坑2个已建成,其余11个预计年内陆续投运,极大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另外,确定一批重点煤矿启动煤矸石充填项目建设,从源头减少矸石产生,目前已建成7家、开工5家。
(三)拓展利用途径。先后组织到内蒙古、山西、江苏等地实地考察调研,促成大石环境镁渣分级利用、科立科盈气化渣建材、榆林中科煤矸石分级利用等高质项目落地榆林。同时,联合高校院所制定发布一般工业固废矿坑回填、路面基层施工、镁渣资源化利用、煤基固废修复盐碱地、沙化土地等多项地方技术规范。
(四)加强日常监管。建成投运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服务平台,将产废、运输、处置、利用企业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提供信息共享服务,进一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实时化、信息化、精细化监管水平。同时,将固废环境管理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管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查固废违法倾倒和违规处置问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同时,市人大已启动《榆林市工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地方立法,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企业“三个责任”,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法治支撑。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合理规划“十五五”工业固废综合治理布局,聚焦固废利用关键制约,重点攻关煤矸石分质分级利用技术,探索利用煤矸石对水土流失严重、亟需治理的沟壑开展土地整治;推动粉煤灰规模化用于建筑材料、膏体充填、土壤改良剂、路基材料等领域;探索气化渣提碳、制备特种砂浆等分级利用途径;加快镁渣用于建材原料、路基材料、脱硫剂等技术路径成果转化,尽快建设一批试验示范项目,持续提升全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培育我市固废环保产业良性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市正多举措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助力榆林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9日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