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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10-27 09:20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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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沿黄区县生态保护和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建议的提案》(第2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认真研究,我局认为您的建议高屋建瓴,特别是其中所蕴含的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切中了沿黄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根据我局职能范围,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沿黄地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谋划沿黄地区生态保护格局

沿黄县市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节点。我局始终将沿黄县市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其融入全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整体布局。通过编制相关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明确沿黄地区在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任务,致力于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榆林美丽乡村新格局,为文化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护黄河水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局在沿黄市县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治理规划。指导各沿黄各县市根据地理条件、村庄布局、人口集聚程度等因素,因地制宜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优先对位于乡镇政府驻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沿黄村庄,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重点村落实施治理。全市共有145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管控,治理村达到“基本看不到污水、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

(二)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针对沿黄地区地形地貌复杂、村庄分布分散的特点,坚持“分类施策、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对于人口集中居住的乡镇驻地、中心村,采用纳入管网或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管网铺设难度大的村庄,鼓励采用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处理技术,或简单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确保治理效果与经济适用相统一。

(三)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协调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整合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资金,优先支持沿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2021-2024年,指导各县市区争取中、省、市各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超1.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6400万元、省级资金5670万元、市级资金5937万元。今年,省、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已下达超4200万元。

(四)加强设施运维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建管并重”的长效运维管理机制。推动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发挥效益。出台《榆林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安全监管实施细则》,为设施监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五)强化治理成效评估。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设施正常运行率、出水水质达标率等指标纳入相关考核,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与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改善沿黄农村水环境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继续深化沿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持续攻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沿黄生态敏感区和旅游发展重点村为核心,持续推进治理扩面提质,努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保障黄河支流水质安全。

(二)协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将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统筹推进,整体改善沿黄农村人居环境,为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创造优美整洁的乡村风貌。

(三)强化生态保护宣传引导。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在沿黄村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村民和游客的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绿色消费和低碳旅游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聚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等重点任务,狠抓突出问题解决,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