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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1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9-26 15:15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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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高速路边居民的安全保障与噪音污染防治问题的提案》(第417号)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议案中提出的噪声问题,现答复如下:

议案中的案由完全符合我市当前噪声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噪声问题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一,为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为群众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目前噪声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划分

按照《“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我局联合12个部门制定印发了《榆林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结合我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需求,制定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榆政办函【2024】55号),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噪声监管职责,逐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案中涉及的高速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属交通部门监管职责范围,方案已做出明确规定。

二、持续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职责划分要求,市交通局积极开展相关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报送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加强公路路面的养护,加强公路隔音板、声屏障等设施的巡查巡检力度。为防止行人、动物等随意进入高速公路,定期对沿线的隔离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隔离网的完整性和牢固性,对发现有损坏或缺失的部分,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充。先后开展了多项针对交通噪声的整治工作,在城市道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通过设置隔声屏、建设生态隔离带、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倡导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有效防治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同时加强日常高速路段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沿线悬挂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等宣传标识。今年,已对全市高速公路沿线隔离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破损、缺失的隔离护栏、防护网等设施及时修复或更换;在行人、动物易闯入路段增设警示标识和加密巡查频次。各高速累计修复隔离设施10105米/778处,增设警示标志688块,修复、增设防眩板和反光板1900余块。各高速管理单位在高速公路临近村庄路段,增设了大量清晰醒目的交通标识,如急转弯、村庄路段等警示标识,提醒驾驶员谨慎驾驶。同时,安装了减速带和震荡标线,使过往车辆在经过这些路段时能够主动减速慢行。全市累计增设警示标志688块。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对控制交通干线噪声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公路两侧绿化环境有了更高的要求,交通部门已逐年加大绿化行道树的养护投入,对噪声抑制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具体交通噪声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由交通部门予以回复。

另外,根据《“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已于2024年底全面完成了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12个站点的建设工作,已与省监测站联网并实时上传监测数据。12个监测站点均为24小时实时监测,能够全面反映我市四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污染情况,如发现数据异常,表明该区域有噪声超标问题出现,我局迅速排查、分析问题原因,及时与属地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让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各站点昼间及夜间监测数据稳定达标。

三、健全噪声投诉与响应机制

目前榆林市中心城区噪声投诉渠道主要包括:市长热线“12345”投诉、高速投诉咨询热线由12328受理,与市长热线“12345”形成联动机制,及时转派高速噪声工单,确保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反映周边噪声污染问题,保障各类问题有效快速解决。同时设立网络投诉等其他渠道,今年来各渠道噪声投诉办结率为100%。

近两年来,对于反复投诉的高速路噪声污染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传达整改任务,环保部门负责对小区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进行实时监测,找准污染问题来源,通过各部门通力配合,确保此类噪声投诉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保障周围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征求《陕西省宁静小区建设工作程序及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陕西省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

细化噪声投诉举报管理,建立并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噪声污染投诉处理权责单位,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科学分类,确保投诉案件处理到位,相关部门根据噪声投诉举报情况开展研判分析,并提出管控对策。

加强宣传引导,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噪声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普知识以及居民日常行为准则的宣传,引导公众自觉减少噪声排放。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厂、进工地等活动,提高公众宁静素养,努力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以您的提案建议为指引,持续加强与交通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噪声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复函内容如有不妥,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提出建议,我们将认真办理。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