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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12-18 14:55 来源:固废与辐射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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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无废榆林”培育新经济增长引擎的建议》(第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废产生量逐年增加,2023年超过6800万吨,占比全省约40%,近年来,我局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建设为抓手,坚持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按照“减增量、去存量”思路,突出综合利用导向,通过“五个一”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固废环境管理,固废综合利用率由2020年的28%提升至2023年的48%以上。2024年,市政府将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五大攻坚战”,我局作为牵头单位,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无废榆林”工作建设:

(一)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印发《榆林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固废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固废治理任务。同时,连续3年将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提升行动纳入全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中,全力督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印发实施《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了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和技术研发活动等2类支持鼓励对象及6大重点方向,从规划引领、简化审批、税收支持、财政奖补、产品推广等5方面推进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其中,2023年度拟奖补第一批13个项目资金超过一千万元。

(二)助力“无废城市”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到2035年,“无废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当前,我市神木市作为国家“无废城市”试点,结合神木市固废综合利用和处置现状,积极探索实施煤基固废“生态修复+”产业配套示范项目。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复函肯定神木市7个煤基固废协同生态修复治理示范项目,并联合委托多家科研单位印发实施了《神木市煤基固废协同参与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指南》和《神木市微生物法处理煤基固废用于损毁土地生态修复的技术指南》2部技术指南,我局将助力加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深入打好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2021年,市政府将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链长,确定了建工建材、回填充填、高质利用和跨产业链接等4个方向,目前,我市共确定了82户固废重点管控企业名单和35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累计建成18个示范项目,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1870万吨/年。同时,我市正在开展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作,榆阳、府谷4个项目已投入运营,新增固废综合利用规模超过2100万吨/年,为周边企业固废消纳提供兜底保障,目前正在开展固废试点中期评估,总结项目运营经验,拟制定全市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实施管理办法,并全市推广,助力固废产业有序发展。

(四)加强技术研发推广。2023-2024年,我市连续两年举办全国煤矸石、气化灰渣综合利用论坛,为近百家高校院所、先进技术单位及项目投资单位提供交流合作平台。去年,我局联合榆林学院发布实施了煤基固废用于盐碱地、沙化土地的技术规范,今年再次申报5个地方技术规范,涉及矿坑回填、矿井膏体充填、镁渣制备胶凝材料等方面,目前正处于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阶段,预计今年印发实施,助力打通固废处理在井下充填、生态修复、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利用,为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助力推进设立固废处理产业基金等工作,加快构建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助力榆林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