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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2-29 16:50 来源: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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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人资环委:

首先,感谢市政协人资环委对解决榆能集团煤电板块现存问题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榆能集团煤电板块现存问题的提案》(第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

榆林市是以煤炭开采和煤基产业闻名的资源型城市,是四大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之一。煤炭采选、油气开发、煤电、煤化工等是榆林市的支柱产业,均属高耗能和高碳排放行业。在近日举行的煤电产业减污降碳高端论坛上,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郭承站指出:“煤电行业是我国电力领域中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具有巨大的减碳降碳的潜力,双碳目标下合理建设支撑性、调节性的先进煤电,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必答题。煤电行业减污降碳、绿色发展为生态环保产业带来重大的市场需求和重大的发展机遇,生态环保产业服务煤炭产业绿色发展必将有大的突破、大的作为。”为了大力推动煤电行业绿色转型,在充分调研我市固废及减排降碳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加快推进以下各项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3月,经市政府审议印发《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2类支持鼓励对象及6大重点方向,从强化规划引领、简化服务审批、落实税收政策、专项资金奖补及扩大产品推广等5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政策。将工业固废环境管理提升行动纳入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三十项攻坚行动,要求各县市区新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8%,今年建成曹家滩煤矿、横山煤电、神木电化、新元洁能、康博环保等5个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并与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固废环境责任状,进一步明确固废环境管理目标任务。提高政府投资类项目绿色采购比例,加大相关产业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开通利废产品道路运输绿色通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落地榆林,做大做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拓展利废产品市场。

(二)开展技术交流。继续加大外出调研考察,联合市资源规划局赴包头、鄂尔多斯两市调研考察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经验,形成《结合矿区环境治理协同利用处置固废专题调研报告》;联合省环科院制定《焦油渣利用与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邀请榆能集团参与编制《改性美渣基胶凝材料》、《改性镁-煤基固废充填材料》团体标准及联合榆林学院编制《用于生态修复的煤矸石技术规范》、《用于生态修复的粉煤灰技术规范》、《用于生态修复的气化渣技术规范》行业技术规范,为我市固废综合利用提供创新驱动和有力支撑。

(三)推进示范项目及重点企业工作进度。为了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强化了三线一单运用,累计对254个重大项目、6个规划矿区以及5个产业园区进行了“三线一单”分析比对,对涉及生态红线5个项目提供优化选址建议。我局邀请部评估中心来榆调研,协调省厅将重大项目纳入省级重点保障清单,完成榆能榆横热电联产等7个项目审批;专程赴生态环境部汇报对接,推动郭家滩煤矿、榆神三期规划环评修编、中煤二期等5个项目正式批复。同时为加快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建链、延链、强链、补链、融链,推进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投产,帮扶调度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引导督促固废重点管控企业按期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工作,逐年提高全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和减污降碳,我局决定对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实施包抓工作机制,榆能横山煤电脱硫石膏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13个项目为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定期调度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工作机制,分析发布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先进工艺、产品方案、市场运营等成熟模式,总结典型案例经验并全市推广,确保产业链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四)强化日常监管。以工业固废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抓手,加快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适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县区、重点项目专项执法检查和大排查,将“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有机结合,严格固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监管,督促涉废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环保“三同时”等制度,保持环保高压态势。同时,配合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根据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总体部署,实行重点企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组织辖区内34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电企业完成了2022年度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及2023年度排放监测计划工作,指导新增的2家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排放权和交易系统进行了注册登记,对未按时履约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023年监督帮扶第一阶段工作。2023年6月,我局配合生态环境部抽查了7家重点排放单位,并及时向省厅汇报了监督帮扶情况。对34家纳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发电企业上报的月度信息化存证进行审核,并配合省厅按时完成国家抽查整改工作。

(五)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CCUS试验示范项目。4月份,我局前往全省“气候投融资”先行试点区西咸新区调研学习了先进经验,同时确定了下一步工作方向,预计2024年将编制榆林市气候投融资实施方案及工作方案。按照边规划边试点,在全市已实施3个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探索企业减碳路径。延长榆林煤化30万吨CCS示范项目建成投运,城投百万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工程即将建成,陕煤400万吨/年CCS示范项目40万吨/年先导试验工程开工建设,中煤二期被列为国家煤化工行业碳排放评价试点示范项目。启动实施兰炭尾气提氢+煤化工补氢示范工程前期工作。

(六)协助省厅筹备“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榆林市第一个“碳中和”行动。2022年2月份,我局向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榆林筹委会提出借鉴北京冬奥会和我省举办的“十四运”成功实现碳中和的经验,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碳中和行动。并在同年12月份在我局的牵头组织下顺利取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省十七运“碳中和”证书。2023年7月12日为第十一个“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将在陕西西安举办,我局向省厅推荐了陕西延长石油榆林煤化有限公司20万吨/年CO2液化项目、国能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燃烧后CO2捕集和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榆林城投佰盛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煤化工尾气年产100万吨CO2项目和榆林科创新城零碳分布式智慧能源中心示范项目等4个低碳项目参加国家“全国低碳日”宣传展示活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制定《榆林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并细化专项资金申报主体、申报流程、申报资料及监督管理相关事项。

二是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建成工业固废物联网监管系统企业端,实现企业端与管理端联网调试运行,进一步规范固废环境管理,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三是扎实推进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项目和产业链示范项目建设,确定第二批产业链示范项目名单,力争今年再建成5个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由点及面形成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群。

四是强化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监督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履约。配合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与省厅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工作。加强碳排放报告质量监督帮扶,推动落实月度信息化存证。

五是试点探索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在石油天然气、煤炭开采等重点行业甲烷排放监测,在电力和供热企业试点安装大气碳排放监测系统。

六是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的培训。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被列为生态环境的重点任务之一,后续将按照中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对重点排放企业加大培训和管控力度。

七是加强宣传引导。举办第十一个“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