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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1-08 09:32 来源:固废与辐射执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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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凌云代表:

首先,感谢张代表对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固废协同参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建议》(第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市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以石油、煤炭、电力、化工等产业为主导的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工业固废基数大、种类多、增速快,2022年产废量达6407万吨,其中煤矸石、粉煤灰、气化渣、炉渣等煤基固废占比76%以上。当前固废综合利用率远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大量工业固废以贮存填埋为主,增加了环境管控难度和后续治理成本,工业固废环境监管压力与日俱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涉废企业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结合《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确定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扩大利用规模,完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控增量,减存量,逐步提升固废综合利用率的工作目标,结合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形势及全市实际情况,2021年6月,榆林市委、市政府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链确定为全市重点产业链,市生态环境局作为产业链牵头单位,及时印发工作方案,制定产业链“四图”,确定了以矿井充填(矿坑回填)、建工建材、高值材料及跨产业链接利用为重点的技术路线。借鉴内蒙古包头、鄂尔多斯两市工业固废先进治理经验,2022年4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63号),在榆阳区、神木市、府谷县选取基础条件成熟的矿坑开展试点治理工作。为改善我市固废环境质量,不断加强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寻求“以废治废”利用途径,市生态环境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工业固废协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引导。2023年3月,市政府审议通过《榆林市支持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业固废用于生态治理应用为重点支持方向之一,主要指工业固废用于矿井充填、采空区和塌陷区治理、露天矿坑回填、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同时,支持资源规划部门积极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扩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使用范围,将煤矸石综合利用、历史遗留排矸场生态恢复等项目纳入基金使用范畴,为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投入资金保障。

二是加快试点建设。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资源规划局、专家团队调研考察试点备选项目情况,通过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榆阳区方家畔煤矿采坑等6个项目为协同治理试点,并将试点建设工作纳入榆林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攻坚行动中。2023年5月,委托编制完成了《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科学提出协同治理工程的政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试点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为试点项目后续审批及建设运行提供指导性建议。同时,加强现场监管和帮扶,推进试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确保早日建成投运,目前其中3个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预计下半年开工建设。

三是起草地方标准。为科学指导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委托高校院所联合编制工业固废用于矿坑回填的技术规范,并与西北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及榆林学院相关团队座谈交流相关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后期通过及时总结试点项目运营经验,印发实施科学有效的地方性技术规范,并全市推广。

综上,我市正多措并举推动工业固废协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旨在实现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矿区生态高质量修复的“双赢”目标,助力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