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高光耀
榆政环函〔2022〕326号
冯克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绥德县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建议》(第8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推进黄河流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修复。据统计,近三年以来,我局统筹安排中央、省级、市级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资金2926万元,用于绥德县生态环境治理。今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榆政财资环发〔2022〕47号)文件,拨付绥德县生态环境治理资金830万元,用于石雕产业、农村、入河排污口整治。
下一步,建议绥德县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项目包装,以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类项目为主,申报中央、省级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绥德县包装项目进行研判和帮扶指导,共同努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绥德县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1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912-351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