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高光耀
榆政环函〔2022〕304号
尊敬的徐云霞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责,对您在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第466号提案中《关于加强全面整治城区“微黑臭水体”的提案》答复如下:
城市黑臭水体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问题。2016年起,我市对沙河、榆阳河、榆溪河(复康路-刘官寨段)3条黑臭水体52个直排口采取封堵直排口、延伸收集管网、扩建污水处理厂站等方式进行治理,2018年全面消除了黑臭水体,榆溪河鱼河断面持续保持在Ⅲ类水质。2019年,被国家财政部、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2020年以来,增设11个监测断面,按月对其黑臭指标进行监测,基本实现了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十四五”期间,继续积极巩固榆林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从委托第三方月度水质监测数据看,整治成效显著且水质较为稳定。
但是,前期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榆林干旱少雨,部分河道水流速较慢,活水能力不足,生态基流无法保证;整治不系统不彻底,由于居民生产生活不断变化,未能做到无死角排查;河道环境较差,垃圾清理不及时,管控不到位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深化黑臭水体整治。会同住建、执法、水利部门,加强对已整治河道的长效管控,追根溯源、全面系统地从根子上解决污水入河问题,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自查,巩固榆林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真正做到整一条,成一条,整一片、成一片。
(联系人:韩翠平,电话:3599921)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