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签发人:高光耀
榆政环函〔2021〕362号
市政协人资环委:
首先,感谢市政协人资环委对我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生态治理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榆林市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生态治理的建议》(第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榆林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坝草沙系统治理,北治沙、南治土、全域治水,大力实施生态治理,加快推动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一、白于山区生态治理工作情况
(一)严格油气开发行业污油泥治理。白于山区属于陕甘宁盆地油气开发区,油气开发行业造成的污油泥污染无疑是对白于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我市确定了油气开采行业污油泥“井场收集、站点贮存、统一转移、规范处置”管理模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油气开发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油气开发企业建立危险废物台帐,规范内部流转记录,实现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痕迹管理,严格申报登记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细化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根据油气开发作业区块特点规划建设111个油泥暂存库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措施,统一精细化管理。二是严格油泥转移环境监管。14家油气开发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要求,并按照“就近处置”原则与我市4家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开展油泥转移处置。运输车辆采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启用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对转移过程实施全程动态监控,运输过程配备环境应急物资,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故。三是加强新建油气开发项目环保审批管理。针对项目工艺特点,分析油气开发过程中油泥产生环节,明确其危险特性和产生量,提出严格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各环节环境管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全面开展环境监理,督促各类环保设施与主体建设内容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四是推进污油泥利用处置项目提升改造。一方面开展已建污油泥利用处置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升级,根据环保新标准、新要求,不断完善新措施、新工艺,提高污油泥的综合利用率及无害化处置效果。另一方面严格落实长庆、延长两大集团环保主体责任,遵循“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加快自建污油泥利用处置设施,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中化处理处置。
(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管控。近年来,榆林市强力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饮水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截止2020年底,定边、靖边两县共完成了6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305个行政村的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定边县建设完成14处农村污水处理站,靖边县建设完成16处农村污水处理站,同时结合农村“厕所革命”,建设化粪池、格栅式化粪池等方式,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和管控。
(三)开展无定河断面水质监测。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2月,在白于山区定、靖两县交界位置设置了无定河新渠断面,并于2019年1月起对该断面水质按月进行24项的常规监测。由于无定河新渠段处于盐碱地,间接造成河水中的氯离子含量高,影响了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本底判定技术规定》,在水质考核中剔除了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两项特征指标。根据监测结果,无定河新渠断面可达到地表Ⅲ类水质。
(四)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2020年10月15日,榆林白于山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验段正式启动,定边县、靖边县、横山区政府分别与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合作建设协议,项目预期投资约120亿元,在白于山区规划造林120万亩。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不仅可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治理,而且能促进陕北地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还能推动榆林高质量发展。储备林建成后,将大幅增加白于山区林木覆盖率,提升生态修复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同时,还将有效带动休闲旅游、生态农业、餐饮民宿等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群众收入。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相关县区政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将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以上率下,认真学习中省政策,收集各方信息,超前策划包装项目。紧紧围绕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生态治理工作,请专家指导把关,提高项目争取成熟度和资金争取成功率,精选一批中省重点支持范围的项目,分批次上报中省相关部门。通过各方面不断地努力,争取上级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得到更大的资金倾斜,用于支持白于山区河源梁涧区的生态治理。
2.加强油气开发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油气开采废弃物不落地集中处置原则,继续鼓励支持油气开采单位自建或者联建集中处置设施,并通过源头减量、优化运输、改良工艺等措施提质增效,降低环境风险,减少环保成本,提高综合利用率。坚持重拳出击,加强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环境权益和环境安全。
3.加深农村污水治理与管控。我市将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背景下,不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力度,结合西北地区地广人稀,污水产生量少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适合榆林的农村污水治理建设标准。同时加强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和管理,确保已建处理设施良性运行、达到长期稳定的治理效果。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912-35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