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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8-19 15:49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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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B 

签发人:高光耀


 榆政环函〔2021〕286号

石光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我国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我市以“改善村居环境,提高幸福指数,助推小康社会”为主题,紧紧围绕治理目标、严密部署,强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局在全市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中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十四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分别进行汇报。

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等要求,我市严格执行《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全市12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印发。截止“十三五”末,我市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政村738个,重点实施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供水点的保护等工程;2019年以来,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共完成了264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总治理村数达到848个,2137个行政村的污水得到有效管控。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厕所革命”统筹考虑,共有10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通过改厕进行了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6套,铺设管网315公里。部分县市区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形式确保我市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例如榆阳区政府将全区的农村污水处理站打包委托给一家公司运营,神木市尔林兔镇将全镇的污水处理站的运维,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全部交由第三方负责。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大排查,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6套,铺设管网315公里。总投资近7.3亿元,日处理规模达到178175吨,服务人口达到100万。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调查和现状评估。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十三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复核。开展现有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调查,建立调查管理台账,完成运行不正常、排放不达标的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工作。

(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地区村庄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完成4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加强对已建成设施运维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

(三)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等工作充分衔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措施,力争做到发现一处、登记一处、治理一处、销号一处。

(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持续推进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定期通报设施运行和监测情况,同时加强技术培训,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定期调度预警。

(五)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责任,督促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作物种植大镇(乡)有效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利用行动,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农田灌溉水和出水水质监测。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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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科 高德凯   电话:0912-35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