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人:高光耀
榆政环函〔2021〕307号
李永国委员:
首先,感谢李委员对绥德县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绥德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资金支持的建议》(第25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绥德县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
绥德县地处黄河中游,属于黄河一级干流无定河流域,辖区内有我市的国家考核无定河辛店断面,是榆林市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区域,属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也是全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县。
近年来,绥德县在流域内开展了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制定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强化对断面上游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将城区的20个排污口全部接入污水管网,对无定河、大理河11个农村排污口建罐收集,对8个企业排污口封堵回用。同时,加大支流直排口治理力度,对艽园沟小河等5条支流入河1公里范围的14个排污口建罐收集,在入河口建立了水质沉淀净化坝,进行净化处理。还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四级包抓机制,制定包抓责任清单,严肃查处上游养殖场(户)中违法排放粪污等行为。建立镇界水质考核机制,在无定河干流和大理河干流共增设10个监测断面,每月定期采测通报。为了提高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投资300万元建设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并且为确保各项攻坚行动扎实推进,制定印发了《绥德县铁腕治污二十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对铁腕治污各项攻坚行动进行细化并全面安排部署。
二、近年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情况
自2015年以来,我市生态环境局统筹了中央、省级、市级专项资金,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等方面对绥德县给予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支持。
2015年,我局统筹了榆林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99万,用于绥德县的生态创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榆林市级环保专项370万,用于环保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的建设和重点污染源的治理。
2016年,下达了榆林市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2万,用于绥德县农村环境整治;第二批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9万,用于污染物减排环境治理;榆林市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47万,用于畜禽污染、生态扶贫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工程、生态保护。
2017年,下达了中央环境保护专项水污染资金400万,用于绥德县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
2018年,下达了省级环保专项110万元,用于绥德县水质自动检测站的建设经费;榆林市环保专项310万,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畜禽养殖减排。
2019年,省级水污染专项资金120万,专项用于四十里铺水源地保护。
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15万,用于绥德县张家砭镇郝家桥环境综合治理215万;同年,下达了省级环保专项1050万,其中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900万、省级水源地保护专项资金(丁家沟-十里铺)150万,用于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
三、中央、省、市环保资金项目内容和申报建议
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入库范围主要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水体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
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项目、入河湖排污口设置与整治、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榆林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包括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治理和乡镇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整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污染源防控、风险管控及修复项目。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每年都会有一次到两次的申报,中央项目储备库申报窗口全年开放,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在10月份完成书面申报,市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于4月份上报。建议你县每年按照中、省、市生态环境申报指南包装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配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分年度有计划申报项目,必要时可以打包关联项目,优先申报黄河流域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增加项目申报的成功率。中央、省、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一:《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