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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9 08:53 来源:政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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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函〔2020〕284号

郭建军代表:

        首先,感谢郭代表对子洲县生态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子洲县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工程投资力度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子洲县生态环境现状

        子洲县一直坚持生态立县,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国土绿色化的思路,围绕“建设生态子洲、打造绿色家园”目标,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点线面整体推进”的生态建设格局。近年来,子洲县立足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定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自然修复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手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坝草综合治理。

        2017年“7·26”洪灾发生后,子洲县优先开展生态建设,抢抓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机遇,转变观念,调整思路,坚持 “柔性治水,生态文明”的治理理念,以兴水治旱为龙头,小流域为单元,村庄为依托,以建设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为重点,狠抓主导产业高效开发,努力把子洲打造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县。

        近年来,子洲县面对历史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高达1880平方公里的现实情况,以森林城市创建为契机,坚持生态与经济兼顾、保护与发展并重、质量与效益并举,先后实施了了退耕还林、道路绿化、县城绿化、防护林工程、水保生态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水土保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近年来工作情况

      (一)环境保护工作

        自2017年以来,我局统筹中央、省级、市级资金,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子洲县给与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支持。

         2016、2017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下达专项资金1350万元,对子洲县7个镇20个行政村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予以支持,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污染治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农村环保宣传等。同年,中央下达400万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子洲县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2018年,我局统筹规划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分别向子洲县苗家坪镇建设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镇项目予以资金补助300万元,子洲县苗家坪镇景家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予以资金补助20万元,子洲县建筑工程公司锅炉煤改气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

        2019年,我局向子洲县环境保护局新增环境空气质量检测点位建设等予以资金补助50万元,向子洲县天赐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燃气锅炉项目予以资金补助40万元。

      (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监测评价及考核

         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是国家检验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以考核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估结果关系到中央财政对县域转移支付力度,对提高生态补偿标准和增强保护效果也具有要重要意义。子洲县从2010年开始被列入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国家每年通过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情况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累计向子洲县下达资金近5亿元,用于县域生态环境治理。

         三、存在问题

         1.子洲县地处黄土丘陵沟壑腹地,地貌主要以峁、梁、沟、川为主,构成全县境内沟壑纵横、梁峁起伏、支离破碎的地貌景观,水土流失严重,植被稀疏,草地资源退化严重,有限的森林资源既无法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又无法有效承载工业企业发展对生态的需求。

         2.子洲县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正在逐步完善,但仍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综合治理能力相对薄弱。城市污水收集系统不够健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未建成,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简陋,存在环境污染隐患;乡镇环境监管体系及机构建设尚不完善,宣传教育和组织管理均存在一定的难度。

         3.目前,子洲县仍处于开发和修复的阶段,生态环境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工业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需要更大的环境容量作为支撑,资源、能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十三五”期间,国家对污染减排的要求更严、减排空间逐渐减小,县级环保投入比重也在增加。环境监测能力和环境监察能力滞后,影响了对企业的监控效果,执法效果事倍功半。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结合乡村振兴,深化“以奖促治”和“以奖代补”政策,积极争取中省市配套资金扩大连片整治范围。分年度有计划集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和集镇,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和农药包装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

        2.不断完善县乡级领导绩效考核制度,形成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加大政府投入,还旧账,不欠新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能力建设按照机构改革及部门职能整合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淘汰落后设备,对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发展实施鼓励政策,降低燃煤在城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全县清洁能源使用率。严格行业准入,建立完善符合地域特色的产业准入门槛,重点扶持效益好、能耗低、污染轻的高新技术产业、生态农业,打造绿色无公害基地建设和第三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促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人:土壤生态环境科  王雅琼  电 话:0912-35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