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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8 15:44 来源:政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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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函〔2020〕248号

刘小燕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尽快建立固废循环利用平台,减少垃圾填埋压力的建议》收悉,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逐年增加。据初步统计,2019年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1134999.2吨,其中处置量21258757.5吨,利用量10541296.2吨,贮存量9334945.5吨。2019年榆林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78.3万吨,无害化处置量78.3万吨。在相关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决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鼓励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产业延伸,对暂时无法利用的全部进行安全填埋处置,严禁乱堆乱倒、非法处置。同时,配合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安全稳定。结合本建议的建议要求,我局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科普宣传。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科技之春”等宣传平台进社区、进村庄、进工厂、进学校宣讲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知识,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企业负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规划建设。2019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批复我市建立国家级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我市将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制定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根据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确定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及项目库,重点实施“135”工程,即“一基地引领”,打造榆林市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三园区聚集”,建成锦界-陕煤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大柳塔神东煤矸石综合利用基地及府谷粉煤灰、镁渣综合利用基地等3个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集聚区; “五大重点产业”,重点打造煤矸石综合利用、粉煤灰综合利用、化工渣综合利用、工业废弃料综合利用、其他固废综合利用等5类产业。同时,将配套出台产业政策、财税等相关引导鼓励政策,设立榆林市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积极引进环保领域大型国企及上市企业,扶持建立一批行业骨干示范项目和相关装备制造业,引导我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业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园区化发展。

        三、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配合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做好《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处置及环境监管,在全社会普及简约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模式,树立全民环境公德,鼓励借鉴国内先进管理模式逐步推行社会化运营模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的减量、分类和资源回收率。同时,依托供销合作社及废旧物资商业网点,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完善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提高回收效率,积极开发“第二资源”。2018年,我市确定了陕西环保产业集团实施榆林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预计2020年底投运,处置规模1300吨/日,届时可保证生活垃圾的减量减容需求,最大程度降低直接填埋量,不断提高城市的环境管理和生态文明水平。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局会结合您的建议持续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