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环函〔2019〕430号
蔡永正委员:
首先感谢贵委员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贵委提出的关于“保护生态资源,实施蓝天碧水工程,抓好环境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上半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情况
今年,省委、省政府下达我市生态环保指标共5项11分,我局承担3项8分(空气质量2分、水环境质量1分、污染减排5分),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四场保卫战、污染源达标排放等重点工作,基本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其中,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受不良气象条件、区域传输以及污染物排污量增加影响,空气质量同比有所下滑,上半年,榆林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6天,(同比减少10天)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位列全省第二。水环境质量方面,上半年,全市15个国省控断面除辛店断面外(辛店断面暂缓考核已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同意),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其中7个断面水质同比提升。污染减排方面,9个省级重点项目已完成4个,608个市级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预计顺利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二、相关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决打好四场保卫战。制定出台《榆林市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各部门,严格督办落实。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做了以下六方面工作: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完成全市餐饮油烟、汽修喷涂废气、加油站油气等生活源治理,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并实现在线监控,上半年,臭氧浓度同比下降0.2%,超标天数同比减少12天。2.全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推进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中央反馈的121台基本拆改完成,并全面开展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拆改。3.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强化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和裸露土地扬尘管控,推行企业智能降尘系统建设,开展专项检查,上半年,扬尘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天。4.加强高排放车辆污染防控。划定高排放车辆禁行区域,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实施交通管制,落实禁限行政策,着力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5.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针对PM2.5、臭氧等特征性污染防治难题,与国家环科院合作,同步招标、同步开展实质性工作,进行大气污染治理“一市一策”研究,已完成数据分析,形成8项治理措施,相关文件正在报法制办审核。6.加强监管力度。建成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5套,挥发性有机物组分自动分析站1套,并开展走航监测;同时,派出工作组对焦化企业、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现场监测、现场查处。二是打好碧水攻坚战。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指导米脂、绥德新建截污管网,督促府谷县实施孤山川专项整治,对全市977个入河排污口开展集中治理,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被财政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启动全市13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府谷县污水处理厂已改造完成。另外,《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通过了省人大的批复,《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全面施行,上半年补偿总金额达777万元,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不断健全。三是打好净土防御战。强化重点监管企业污染地块的风险评估与管控,完成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油气田开发区土壤污染的调查监测,累计对379家企业开展土壤详查,并将130家企业列入监管重点,纳入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和问题。四是打好青山持久战。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先后争取省级专项资金4900多万元,对9个县区开展综合整治,目前已基本完成。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68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二)扎实推进22项攻坚行动。将22项攻坚行动作为四大保卫战和中省环保督察整改的总抓手,强力推进,其中,我局牵头负责5项攻坚行动中,锅炉达标排放改造行动,城区周边12家重点能化企业已改造完成7家,中心城区169台燃煤锅炉已拆除167台。臭氧重点污染源治理行动,全市21家重点企业19家已建成并开始检测。入河直排口整治行动,城市建成区209个入河直排口整治完成187个,村镇768个整治完成595个。窟野河和红碱淖水体达标整治行动,窟野河共129个直排口,已治理108个,其余21个采取临时收集措施;监测数据显示,5-6月份,红碱淖污染物指标同比降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治理行动,省上专项督查反馈的25个问题,已整改19个,其余6个正在推进之中。其余17项攻坚行动,我局认真发挥牵头抓总、协调调度作用,严格按照“六个一”工作制度,深入督查督办,截至目前,城区臭氧治理、错峰生产、渣土车改造、城市道路及国省道路养护、养殖户搬迁及“火烧区”治理6项攻坚行动已基本完成,其余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三)着力优化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环保优化经济作用,围绕世界一流高端能化基地建设和全市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战略课题研究、生态红线等成果转化应用。一是探索设立生态环境治理基金,组织人员赴上海、江苏等地考察学习,目前,基金设立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近期报市政府审议。二是针对项目总量制约,与环保部评估中心合作编制《榆林市环境空气达标规划》并通过市政府审议印发,基本解决27个新上项目总量问题。三是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评价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目前正在对数据进行集中会审,预计8月份将全面完成普查数据定库。四是发扬“店小二”精神,盯政府、盯园区、盯项目、盯业主,搞好服务不打烊,全力帮助破解难题,截至目前,市本级共审批项目29个,积极协调中省通过中石油兰州石化乙烯项目环评批复,陕煤煤炭分质转化示范项目、宝通旭成环已酮项目省厅正在审查,预计近期将批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整体上看,我们通过四大保卫战、22项攻坚行动以及环保督察整改这三大“硬抓手”,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相对而言,大气环境质量同比有所下滑,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最为严峻、压力也最大,对此,省上提醒谈话后,我们多次与“一市一策”专家座谈,深入分析原因,重点存在以下问题。从客观上讲,一是不良气象条件影响严重。今年1-2月份,由于北方地区长时间大范围的静稳天气,污染物持续累积,颗粒物特别是PM2.5吸湿膨胀和二次生成效应明显增强,PM2.5浓度分别上升15%和46%,严重影响了上半年整体空气质量。(另外,从2015年以来,我市PM2.5一直保持在全省第一,省上将榆林作为全省标杆,榆林的PM2.5指标变化影响到国家对陕西的考核,所以省上对我市盯的非常紧,要求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二是区域传输污染严重。从地理位置来看,榆林相邻500公里范围内的太原、银川、鄂尔多斯、包头、吕梁等主要城市,基本上均是以能源消耗为主的工业城市,且上半年空气质量均出现下滑,污染物浓度整体增加,导致大区域内污染物基础数值升高,区域间的传输污染较为严重。从主观上讲,一是污染物排放加剧。虽然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铁腕治污,但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车的现状仍未发生根本改变。化工、煤炭等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阶段产生的煤尘、氮氧化物、VOCs等污染物排放巨大,直接影响着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特别是PM2.5浓度。另外,企业数量、生产规模都在逐年扩大,大气污染物排放迅速增加,特别是相较2015年,当时受经济下滑影响,企业相对较少且生态负荷较小,近两年,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城区周边未来、有色、中煤逐步建成投运,且实现满负荷运行,导致榆林城区周边大气污染物排放急剧增加,特别是目前国家考核标准更严,致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形势十分严峻。二是工作措施落实还不够。这几年,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们想了很多办法,也出台了许多政策,但一些好的想法和政策落实的远远不到位。比如对过境外省柴油货车管控,虽然通告印发了好长时间,但根据统计,目前G210东过境线车流量没有明显减少。还有,工业污染治理方面,治理要求都提到了,但是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比如,汇通热电现有机组老旧,虽然达标排放但与新的排放要求差距仍然很大,无论怎么改造也难以满足新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打好四场保卫战。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按照中省提醒谈话要求,联合一市一策团队深入开展成因分析,边检测、边应用、边治理,尽快出台强化措施,建立任务清单,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管理,学习关中地区先进经验,采取“六查”联动(市级领导“每周必查”;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主要领导“每周三查”,明查、暗查、夜查各一次);市攻坚督查办“昼夜检查”;组织督查队伍“交叉检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攻坚督查办“每月联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碧水攻坚战方面,继续推进流域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确保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和饮水安全。净土保卫战方面,以工业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管与修复试点,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青山保卫战方面,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确保生态系统稳定。
二是抓好22项攻坚和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将22项攻坚行动和中省环保督察有机结合,严格按照“六个一”工作制度,统筹安排督查督办工作,按时限、按要求推动各项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继续服务好经济发展。加快区域空间生态评价、三线一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进度,继续深化战略课题研究、生态红线、达标排放规划等成果应用,扎实推进生态基金设立、疏干水综合治理、示范标杆建设等重大改革性工作,积极协调,对纳入达标规划的27个重大项目,紧盯不放,全力以赴帮助项目尽快落到,服务好高质量发展。
四是做好机构改革。配合省上做好监测机构上划和执法队伍改革,协调榆神、榆横管委会尽快完成园区环保局划转,理顺工作职责,充实人员配备,确保事业不断、队伍不乱。
衷心感谢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上述复函如有不妥,请提出建议,我们认真办理。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6日
(联系人:王伟栋,电话:0912-3599921)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