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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10-23 20:20 来源:政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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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政环函〔2019〕368号


杜亚雄委员:

       首先,感谢杜委员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及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三农”工作大局,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线,突出“保护自然、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能源”的工作重点,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进一步夯实

       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

       一、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积极开展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2017年我市有横山区、定边县、吴堡县、子洲县被列入全省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涉及4个县区的7个镇、55个村,概算总投资2350万元,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已建成垃圾场3座、污水处理设施7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570米,保护供水点51处,畜禽养殖污水治理设施15套。2018年我市的榆阳区、府谷县、靖边县被列入全省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涉及27个村,其中榆阳区项目已经完成,府谷县和靖边县正在实施,计划10月底全部完成。

       (二)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榆林市市委办和政府办印发了《榆林市2019年“三农”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榆政字〔2019〕84号),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下达我局,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和企业污水偷排为重点,加大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尽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探索建立适合榆林实际情况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近年来我市在污水治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全市目前共有县城及园区污水处理厂21个,其中市级污水处理厂2个,为榆林市污水处理厂和高新区榆横污水处理公司,设计日处理规模分别为7万吨/天和4万吨/天,县区及园区19个,设计总处理规模约为20.2万吨/天。共覆盖262个行政村。

       2、2012年我市开始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截止目前,利用中省资金共建成乡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套,处理能力约为2300吨/天,共投资约为1500万元;利用市本级环保专项资金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4套,处理能力约为3000吨/天,共投资约为1000万元。(市本级资金主要是以奖代补,并非全额投资,资金投入相对较少)。共覆盖120个行政村。

       3、另有203个行政村通过自筹资金、政府补贴、企业赞助等方式,共投资约1380万元,对污水进行自行处理,主要是一些重点镇、移民搬迁和新农村等。

       4、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我市广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根据不同的居住聚集度、人口规模、地理条件,选取不同工艺,建设规模不等的污水处理设施,去年年底我局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开展1镇、2村、1个景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方法,目前正在由技术服务单位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我市按照国省“土十条”和《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和《榆林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配合省环保厅及有关厅局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工作,能够按照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方面加强污染地块及污染源控制,对照国省土壤污染防治评估考核细则,基本完成了当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1、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证安全。为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于2017年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开展疑似污染地块调查摸底,并按照国省市管理办法进行填报。目前,全市共调查填报疑似污染地块20块,并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开展了初步调查。为全面摸清全市疑似污染地块,于2018年再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区继续调查摸排,及时查漏补缺填报入网。同时,为实现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全覆盖,市环保局又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历年来关闭的属于疑似污染地块类型的工业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查清疑似污染地块数量、类型及范围边界。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出污染地块5块,全部列入严格管控范围,未进行开发。同时,全市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2、土壤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开展顺利。对列入省级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24家企业进行了认真分析,根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和对周边及场地土壤环境的影响,决定选取陕西北元化工等9家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其中陕西天元化工等3家企业已经完成并报送监测报告,陕西金泰和陕西北元2家涉及重金属排放的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确保重金属排放量与2013年相比保持零增长。

       3、其它监测工作开展有序。按照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完成对全市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及油气行业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彻底摸清重点行业企业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及成因,分析研究防治对策和措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市农村环保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农村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区域的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1、农村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基本处于“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落后状态。特别是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传统的处理方式已无法有效消解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环境的“脏乱差”。

       2、农业面源污染日益加重。我市是传统的农业大市,由于长期过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及污水灌溉,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和地下水污染,严重危及农产品和饮水安全。农村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迅猛,但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没有同步跟进,从而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已成为农村的主要污染源。

       3、农村工矿污染日益凸显。农村工矿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工艺落后,缺乏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和监管措施,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加之,随着城市环境准入条件提高和环境管理加强,出现了污染企业加速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加大了农村环境压力。

       4、农村环保能力建设严重滞后。榆林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薄弱,历史欠账多。尽管中省市对农村环境工作十分重视,但是由于人员、设备、资金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求。这些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也对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形成制约,必须下决心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按照2018全市生态环保大会精神,打造1镇、2村三个黄土丘陵沟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标杆和两个循环发展产业园区示范标杆。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方式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为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更可靠的技术支撑和成功经验。

       2、继续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完成榆阳区、府谷县、靖边县中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成1镇2村1景区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市广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方式和模式。

       3、继续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全面排查已关闭或搬迁,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的企业地块,并在形成相关管理办法,并与国土、住建联合管控。开展污染地块修复试点。对目前已发现的污染地块开展修复试点工作,介于榆林市污染地块基本均属于有机物污染,通过修复试点工作,摸清修复成本的同时,摸索一条可复制的修复经验。开展全市范围内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目前省环科院牵头组织的全省土壤详查工作范围,榆林市仅针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农用地或建设用地,及舆论媒体高关注度地块和发生过污染事故的地块开展详查工作,且详查结果尚未明确向全省范围内借鉴使用,全面开展榆林市土壤污染详查工作,联合国土、农业、水务、林业以及环保现有数据,先行开展调查单元划分、点位布设等工作。完成全市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油气开发区土壤污染调查。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5日

       (联系人:杜宪,电话:0912-35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