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5月13日,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集体学习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积极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结合吴堡实际,吴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开展日常工作时,采用“预约检查—现场指导—回头看—督办函—报送县领导—责任单位再整改”的渐进式执法模式,充分调动从建设、生产单位到各主管单位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的整改积极性,层层传导,循序渐进,形成执法闭环。提升执法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通过学习,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精准执法;二是突出执法重点,坚持宽严相济;三是强化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温度;四是注重罚后整改,提升执法效果;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环保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