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环委办函〔2026〕1 号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矸石违规处置问题挂牌督办的函
神木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对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违规处置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2026年3月13日-6月14日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将181223.96吨煤矸石交由神木市融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但神木市融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50万吨煤矸石及配套综合利用智能绿色低碳项目还在建设中,未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不具备处置能力。2026年3月中旬,神木市融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还将接收的3250吨煤矸石擅自倾倒至神木市锦界镇枣稍沟村二组的空地,引发了负面舆情。
督办要求:请你市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对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矸石违规处置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向神木市融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煤矸石,交由其他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受托方处置利用,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发生;督促神木市融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加快配套项目建设进度,按要求完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事项;并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我办。
督办时限: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市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办将适时组织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后予以摘牌。
联系人:刘清华 联系电话:0912-3599961
邮 箱:670873096@qq.com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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