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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17 17:15 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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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公示

(第二项整改任务)

按照《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陕字﹝2022﹞113号)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我市牵头整改的第二项整改任务“陕北地区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组织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验收销号意见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

我市现对上述整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对外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0日。欢迎广大社会群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912-3599201   邮箱:ylshbdczgb@163.com

                              

榆林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反馈问题:

二、陕北地区水资源短缺,土地荒漠化和沙漠化现象严重,却违背自然规律安排大量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2年以来,榆林市靖边等县区开垦沙地约4.97万亩、林草地约25.15万亩,部分耕地项目甚至位于毛乌素沙漠腹地。由于干旱少雨,这些耕地质量普遍不高,且耗水量巨大。其中,靖边县开垦耕地导致农灌用水剧增,2020年超采地下水3578万立方米,超采区水位明显下降,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2018年以来,榆林市还毁林开垦约13.3万亩,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加剧林地退化和土地沙化。

整改完成情况:

(一)榆林市印发了《榆林市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榆政资规发〔2022〕403号)强化项目选址论证,要求项目实施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必须坚持“以水定地”原则,并增加生态保护专项条款,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二)榆林市按照整改方案,对在残次林地上实施的27.64万亩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中,26.86万亩耕地已纳入耕地保护范围,不再恢复为林草地;0.78万亩林草地在原地完成恢复6783.30亩,不足部分在异地完成恢复1432.15亩,共恢复8215.45亩。在未利用地(沙地)上实施的4.97万亩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符合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要求,予以保留,不再恢复为林草地。

(三)靖边县制定了《靖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2021-2025)》(靖边发〔2021〕86号),编制完成了《靖边县取用水压减方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关于靖边县取用水压减方案的批复》(靖政函〔2023〕107号);定边县制定了《定边县取用水压减方案》(定政办发〔2022〕87号)。2022年至2023年,靖边县超采区累计压减采水量1482万立方米,其中2022年为762万立方米,2023年为720万立方米;定边县累计压减采水量4598万立方米,其中2022年为2088万立方米,2023年为2510万立方米。

(四)2022年至2023年,靖边县完成了农田节水提升改造8.2万亩,地膜保墒任务3万亩,并完成超采区2700口深井计量设施安装;定边县完成了农田节水提升改造9.61万亩,地膜保墒任务10.13万亩。

(五)榆林市将13.3万亩毁林开垦违法图斑中,8.9万亩耕地、园地和建设用地等地类,按照现状进行管理,不再恢复为林草地;其余4.4万亩林草地(存在重叠面积396亩,实际为43589.2万亩),在原地完成恢复29084.9万亩,不足部分在异地完成恢复14718.06万亩。同时,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榆林市严肃查处毁林开垦行为,涉及的案件查处,追责问责基本到位。

(六)榆林市完成了100万亩营造林种植,完成了森林村庄50个、绿化美化村庄50个、生态振兴示范村20个建设。

(七)榆林市完成了榆阳区、定边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云平台建设。

通过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基本实现“2022年、2023年共完成8.2万亩农田节水提升改造,压减采水量5000万立方米以上,完成5.18万亩林草地植被恢复”的整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