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政府、府谷县人民政府、吴堡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陕环发〔2009〕40号)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对你市(县)水泥和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作进度滞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
1.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一是水泥熟料超低排放改造。按照《陕西省水泥和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陕环大气函〔2024〕89号,以下简称《计划》)要求,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年内完成6项改造任务。截至目前,该企业脱硝除尘系统、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和DCS系统数据升级4项改造任务正在实施;生产工艺、门禁系统2项改造任务已立项但未实施,整体进度约50%。二是水泥粉磨站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要求神木市锦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吴堡冀东特种水泥有限公司2家企业年内完成改造,截至目前,神木市锦龙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改造进度仅为30%、严重滞后,年底逾期风险较大;吴堡冀东水泥改造进度约70%。
2.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情况。《计划》要求陕西伟天腾达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内完成10项改造任务,截至目前,出焦废气治理、锅炉烟气治理、粉状物料抑尘设施、氨水输送、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6项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焦炉烟气治理改造、出焦机侧炉口废气收集、废水集输及敞开液面废气治理、炼焦烟气在线监测系统4项任务正在推进,进度约60%。
督办要求:请你市(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水泥和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工作进度滞后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业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年底顺利完成改造任务,并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我办。
督办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市(县)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办将适时组织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后予以摘牌。
联 系 人:刘瑜
联系电话:0912-3544052
邮 箱:497088114@qq.com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
陕公网安备 610802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