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环委办函〔2025〕号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和《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省级挂牌督办管理办法(试行)》(陕环发〔2009〕40号)相关规定,我办决定对你园区内一处工业用地煤泥露天堆存晾晒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基本情况:2025年8月1日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榆神工业园区内一处工业用地现场露天堆存及晾晒煤泥占地面积约70亩,堆存及晾晒数量约9600吨。经核查,该处工业用地属于王伟(身份证号码612722198611153013)个人所有,露天堆存及晾晒的煤泥为王伟外购运输至该工业场地。2025年8月13日,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对王伟露天堆存及晾晒违法问题立案查处(陕K环罚[2025]92号),并责令其立即清理场地堆存晾晒的煤泥并合法处置。2025年9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后督查,发现之前清理的场地重新开始露天晾晒煤泥。违法行为死灰复燃。
督办要求:请你管委会高度重视,对榆神工业区大清北路工业用地露天堆存及晾晒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切实做好督办问题整改工作,彻底消除环境风险。我办建议你管委会对王伟“屡教不改”行为采取严厉措施,对该处工业用地进行严格管控,并在挂牌督办生态环境问题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我办。
督办时限: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督办问题的整改工作。
达到督办要求后,由你管委会向我办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办将适时组织赴现场进行核查,确认整改完成后予以摘牌。
联 系 人:刘瑜
联系电话:0912-3544052
邮 箱:446957606@qq.com
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