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榆林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各县市区分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披露有关工作,名单中的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时限参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榆林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终稿).pdf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榆林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各县市区分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信息披露有关工作,名单中的企业要切实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披露内容及时限参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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