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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12月17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 来源: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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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912—3599910   传真:0912--3599910

通讯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榆林市环保局

邮 编:71900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清涧县医院迁建项目

清涧县河西区老坟湾

清涧县医院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清涧县医院整体迁至清涧县河西区老坟湾,工程占地50亩(合33333.5m2)。本项目将保留原有医院的医务人员、办公用品及大部分医疗机械设备,新增部分现代化医疗设备,在清涧县河西区老坟湾新建门诊病房综合楼、食堂、传染病楼各一栋,开设外科、骨科、内科、儿科、检验科、影像科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设计日门(急)诊200人次,病床200张,职工174人,建成一所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项目实际总投资2880万元,环保实际投资197.6万元,占总投资的8.4%。

1、大气环境:清涧县医院燃气锅炉的烟尘、SO2浓度、NOX浓度、林格曼黑度满足燃气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

2、水环境:清涧县医院污水处理站废水出口的所监测的各项污染物指标均符合废水排放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由于医院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再经医院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涧县污水处理厂,不外排,故不会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3、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清涧县医院厂界周围的4个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1类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医院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少量医疗废液。医疗垃圾及时送往榆林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堆放,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送往垃圾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及医疗废液经消毒处理后,及时送往陕西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公众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无不满意态度。

在项目试生产期间,未收到有关清涧县医院环保问题的投诉和信息反馈。

 

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资源整合项目(45万吨/年

府谷县老高川乡

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府谷县普泉煤矿煤炭资源整合项目位于府谷县老高川乡,由原府谷县清水乡沙泉煤矿、府谷县老高川铁路联办煤矿整合而成,整合后整合区编号为Z49。井田东西宽1.45km,南北长1.76km,面积1.8527km2。批准开采煤层为2-2、3-1、4-2、5-1煤层,设计生产能力为0.45Mt/a,服务年限11.6a。项目实际总投资217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73.1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64%。

 

1、大气环境:锅炉烟气中烟尘、SO2、烟气黑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燃煤锅炉标准要求,烟囱高度满足标准要求;对工业场地周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值均低于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1.0 mg/m3)要求,可达标排放。

2、水环境:项目实施的水污染治理措施有:建成1座处理规模为1200m3/d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环评要求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工艺处理井下涌水,实际处理规模符合环评规模。现矿井平均涌水量为480 m3/d,设备连续稳定运行。

3、噪声:项目采取一些适宜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将筛分机、破碎机、锅炉、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全部安装室内,基础进行减振处理,设置隔声门窗和隔声操作间;对风井风机安装配套的消声器,基础减振,设置通风机房;优化布局,降低厂界噪声。

4、固体废物:普泉煤矿施工期采取以挖、填作业,施工垃圾和建井期间掘进矸石大部分综合利用,如利用不畅时送往矸石场;试生产期锅炉灰渣、脱硫渣、煤泥送神木县草朵山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府谷县环卫所清运,处置。措施可行。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表4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40份,公众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无不满意态度。

在项目试生产期间,未收到有关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的投诉和信息反馈。

 

榆林泰裕油气有限公司归德堡航空LNG汽车加气站

榆林市榆阳区归德堡村

榆林泰裕油气有限公司

榆林市环境监测总站

汽车加气站位于榆林市榆阳区归德堡村占地面积11.9亩,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8.7%,设计加气规模为4.0×104Nm3/d,试运行期日加气能力22000-28000 Nm3。项目实际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8.7%。

1、大气:验收监测期间,对LNG加气站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三日监测结果分别为0.50mg/m3、0.48mg/m3、0.47 mg/m3,均小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

2、噪声:榆林泰裕油气有限公司归德堡航空LNG汽车加气站厂界噪声昼间声级值范围44.5 dB(A)-74.1 dB(A),夜间声级值范围47.0 dB(A)-56.0dB(A),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是受G210国道交通噪声影响,背景值超标的原因。

3、一般废物:项目劳动定员1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4t/a,设2个垃圾桶收集,定期送往榆阳区鱼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处置。

危险废物:站区设备每年检修时,会产生少量废渣、油污,储罐长期使用底部会粘附少量的凝析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3t/a。项目试运行以来未产生危险废物。站区设废渣、油污、凝析油收集桶各一个,收集后送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置有限公司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