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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年9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发布时间:2018-10-25 09:32 来源:省环保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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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9月份主要河流、湖库水质状况。

9月份,全省河流总体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在监测的83条河流18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52个,占84.4%;Ⅳ~Ⅴ类21个,占11.7%;劣Ⅴ类7个,占3.9%。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3.1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1.9个百分点,劣V类下降1.2个百分点。与8月份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4.0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2.3个百分点,劣V类下降1.7个百分点。

4个湖库中,瀛湖、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4个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相比,王瑶水库由优转为良好,其余3个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二)9月份省级河长制河流水质状况。

渭河干流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与8月份的优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汉江干流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丹江干流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泾河干流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延河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的中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劣Ⅴ类断面为甘谷驿。与8月份相比,劣Ⅴ类断面减少1个,为安塞区城区下游1km。

渭河干流西安段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明显好转;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昆明池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的良相比,水质有所下降;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北洛河水质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与8月份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干流陕西段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提升;与8月份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提升。

(三)9月份市级水源地监测结果。

27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所测项目全部达标(咸阳五水厂停用),水源达标率100.0%。

(四)1-9月主要河流、湖库平均水质状况。

1-9月份,全省河流水质总体良好,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与1-8月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有所好转。在监测的83条河流180个国控、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8个,占76.7%;Ⅳ~Ⅴ类30个,占16.7%;劣Ⅴ类12个,占6.6%。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5.5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12.4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3.1个百分点。与1-8月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3.3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2.7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0.6个百分点。

4个湖库中,石门水库、瀛湖、王瑶水库水质优,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王瑶水库水质由良好转为优,水质有所提升,其余3个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与1-8月相比,4个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二、50个国家考核断面监测结果

(一)9月份情况。

9月份,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45个,占90%;Ⅳ~Ⅴ类4个,占8%;劣Ⅴ类断面1个,占2%,为西安市灞河的三郎村。与8月份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2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2.2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无变化。

对照《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达到考核目标的有46个断面,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有4个断面,分别是延安市仕望河的昝家山、北洛河的田庄镇南城村,西安市灞河的三郎村,宝鸡市嘉陵江的黄牛铺。与8月份相比,超标断面数量减少3个,本月退出超标的断面4个,为榆林市黄河的碛塄、柏树坪,无定河的辛店,延安市清涧河的王家河。新增超标断面1个,为北洛河的田庄镇南城村。

(二)1-9月平均情况。

1-9月份,50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点位)中Ⅰ~Ⅲ类水质39个,占78%;Ⅳ~Ⅴ类10个,占20%,劣Ⅴ类1个,占2%,为延安市清涧河的王家河。与1-8月平均情况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上升6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4个百分点,劣Ⅴ类下降2个百分点。

对照《方案》要求,达到考核目标的有42个断面,超过考核目标的有8个断面,分别是榆林市无定河的辛店,窟野河的温家川;延安市清涧河的王家河,仕望河的昝家山,北洛河的田庄镇南城村,延河的朱家沟、阎家滩;宝鸡市嘉陵江的灶火庵。与1-8月平均情况相比,退出超标断面的有2个,分别是铜川市石川河的岔口和渭南市北洛河的王谦村,无新增超过考核目标的断面。

三、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

(一)9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现状排名。

序号

城市

CWQI9指数

CWQI9排名

去年同期排名(同比)

8月排名(环比)

1

安康市

3.2611

1

2

1

2

商洛市

3.6275

2

1

3

3

汉中市

3.8543

3

3

2

4

宝鸡市

4.4468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