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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6-05-08 16:57 来源:固废与辐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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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榆林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办理指南

一、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

二、备案依据

《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

三、备案权限

全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由榆林市市民大厦环保窗口受理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

四、申请资料

(一)《榆林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受委托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三)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

(四)放射源存放协议。

(五)有关暂存、分装、运输等合同证明和道路交通运输资质(放射性同位素作业)。

(六)该作业项目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退回申请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应由建设单位收集、审核受委托单位的有关资料,通过榆林市市民大厦环保窗口受理由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存在多个受委托单位的,请建设单位汇总全部资料,一次性提交办理。

(二)备案表填写要求:

1.计划作业地点请填至具体县(市、区)。

2.计划作业起始时间不应早于备案时间。

3.计划作业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4.计划作业截止时间不得超出辐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资质有效期。

5.作业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应与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事项一致。

(三)备案完成后,请建设单位将备案表复印件抄报至计划作业所在县(市、区)市生态环境局分局。

(四)请建设单位在进行作业前3天内向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报送具体作业信息(附件4),并在下一年办理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上一年的作业信息确认表(附件5)。

附件2

榆林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办理流程图

附件3

榆林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表

                                                     备案文号:榆市甲备〔    

(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

通信地址

邮编

辐射安全负责人

职务

移动电话

经办人

职务

移动电话

(受托方)单位名称:

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

委托作业事项

受托方联系人

职务

移动电话

用于作业的放射源清单(总计枚)

序号

核素

出厂日期

出厂活度(Bq)

标号

编码

类别

用途

用于作业的射线装置清单(总计台/套)

序号

装置名称

型号

类别

电压

电流

功率

用途

用于作业的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清单(总计种)

序号

核素

总活度(Bq)

频次(次/个月)

用途

计划作业地点(县级)

计划作业起止时间

计划作业具体内容

运输单位名称

源库单位名称

附件材料清单(受托方)

□ 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及辐射应急措施

□ 相关暂存、分装、运输等合同证明和道路交通运输资质□ 其他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已备案

(盖章)

经办人:日期:



















填表说明:建设单位备案时携带本备案表3份和相关补充材料一份,本备案表市级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单位各一份。表格格式与要素不得擅自更改,清单行数不够可自行加行,双面打印,每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附件4

榆林市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信息备案表

序号

作业备案编号

委托单位名称

作业单位名称

作业

类型

运输单位名称

具体作业地点

具体作业时间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榆市甲备……

注:

1.作业类型:放射源测井、吸水剖面测试、工业探伤、其他。

2.作业地点:具体到乡镇、行政村,测井作业的注明井场号。

3.该表请建设单位在进行作业前3天内向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报送具体作业信息。


附件5

xxx公司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信息

确认表

序号

作业单位名称

作业

类型

具体作业时间

具体作业地点

运输单位名称(放射性同位素作业)

放射源库

现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

                               确认单位(市支队和相关分局签字):

注:该表请建设单位在下一年办理作业备案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上一年的作业信息确认表。


附件6

其他事项说明

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437号,电话:0912-3518619。

二、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437号,电话:0912-3599917(固废与辐射执法科)。

三、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地址及电话:

(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4楼,0912-3888969。

(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横山分局,横山区北大街梁家湾村,0912-7611345。

(三)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神木市东兴街北部中阳路1号,0912-8332865。

(四)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府谷县河滨西路,0912-8713909。

(五)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定边局,定边县西环路中段,0912-4215329。

(六)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靖边县人民路41号,0912-4612741。

(七)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绥德分局,绥德县滨河路5号,00

912-5630174。

(八)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米脂分局,米脂县福乐路242号,0912-6223065。

(九)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佳县分局,佳县佳芦镇云岩路79号,0912-6733969。

(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吴堡分局,宋家川镇人民路一路顺商住楼五单元,0912-6521755。

(十一)榆林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清涧县岔口财富广场小区4楼,0912-5221531。

(十二)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子洲分局,子洲县大理路北,0912-7221491。

(十三)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高新区明珠大道创业大厦22楼,0912-2399562。

(十四)榆林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神木市大保当镇清水工业园管委会大楼,0912-8496838。

四、建设单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作业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