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遥感问题点位整改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7 09:37 来源:土壤生态环境科
【字体: 打印

根据榆林市《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中省反馈的涉及陕西无定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3个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映。

受理方式:

一、联系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兴达路437号

二、电话:0912-3590426(兼传真)

三、电子邮箱:275120108@qq.com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7日


序号

点位序号

所在功能区

经度

纬度

问题

描述

整改

措施

整改

进展

1

YG-61-S-047-QT-0105

实验区

109.5529383

38.0621383

方河村居民生产生活设施

加强管理,不在扩大规模

已完成

2

202101-61-N2-047-ID-0008-A

实验区

109.2884542

38.04236211

原榆靖公路旁临时设施场地

影响减弱,无需整改

已完成

3

202101-61-N2-047-ID-0008-B

实验区

109.2886787

38.04162461

原榆靖公路旁临时设施场地

影响减弱,无需整改

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