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确保我市按期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任务,我局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神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与核发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按照“摸、排、分、清”四项工作步骤,以“二污普”清单出的1086家排污单位为基础,结合工贸、税务、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等信息查漏补缺,新增100家排污单位,形成我市固定污染源企业1186家。其中涉及清理整顿企业124家(应发证企业36家,应登记企业88家)。
为确保我市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任务按节点、高质量完成,疫情期间,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手段及时将《限期申领通知书》传至各有关企业,同时在线指导企业填报。我局分管领导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人员到现场指导、督促企业如期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