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榆林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验收受理所需材料 | 1、验收申请报告; |
2、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 |
3、试生产批复; | |
4、属省环保厅委托验收的项目,附省环保厅委托文书。 | |
现场验收检查应提供材料 | 1、环评文件; |
2、环评批复文件; | |
3、环保设施清单; | |
4、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及自查报告; | |
5、环保机构成立文函、人员; | |
6、环保规章制度文件; | |
7、施工中环保设施变更情况及批文; | |
8、审查后的应急预案及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 |
9、环境监理报告(环评或批复中要求作环境监理的项目); | |
10、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环评或批复中要求作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的项目)。 11、建设单位出具项目是否涉密说明(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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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审批受理所需材料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四份); |
2、修改后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一份(含光盘); | |
3、验收组意见; | |
4、所在县区环保部门意见。 | |
办理地点 | 榆林市环保局三楼310环评科 |
办理时间 | 30个工作日 |
联系电话 | 0912-3599920 |
办理流程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流程图 |
备注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
主办:榆林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经济开发区 电话:0912-3599911 3599913 351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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